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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2020年度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了 涉及到这些村..

发布时间: 2022-05-04 11:47:08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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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深规划资源〔2021〕75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同意你市将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赤石村马头岭经济合作社 属下的集体农用地共4.162公顷(林地4.12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5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4.162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 上述4.162公顷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 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应依法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深规划资源〔2021〕750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圆墩经济合作社、鲘门镇红源村下寮、虎地头、黄甲坑经济合作社 属下的集体农用地共7.2194公顷(耕地0.9764公顷、林地3.8076公顷、其他农用地2.435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3239公顷,以上合计7.5433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003公顷(全部为林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国有建设用地0.0696公顷。上述合计7.6132公顷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010371897),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应依法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深规划资源〔2021〕752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 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红源村埔岭、新乡、新村经济合作社 属下的集体农用地共13.2822公顷(园地0.5024公顷、林地12.7798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2.3222公顷、未利用地0.297公顷,以上合计15.9014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15.9014公顷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应依法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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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三批次(2020-4、6、10)位置示意图


来源 | 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10400元/㎡

楼盘地址: 深汕中心区望鹏山公园西侧

楼盘电话:400-819-7664 转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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