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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年)

发布时间: 2019-12-05 14:30:04

来源: 市住建局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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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汕尾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年)》
规划中提到:2019-2022年新建商品住房5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2450套,人才安居住房(含货币补贴)3400套,租赁住房1000套,支撑汕尾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到2022年,新增各类住房61850套
总体目标:
年度发展目标
2019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610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5000 套(202.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400 套,人才安居住房 700 套。
2020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34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2000 套(162.0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350 套,人才安居住房 800 套, 租赁住房 300 套。
2021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49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3000 套(175.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750 套,人才安居住房 900 套, 租赁住房 300 套。
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73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5000 套(202.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950 套,人才安居住房 1000 套,租赁住房 400 套。
注:各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发展目标未来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区县发展目标
市区 2019-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234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21000 套(283.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750 套,人才安居住房 1300 套,租赁住房 400 套。
海丰县 2019-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77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6000 套(216.0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650 套,人才安居住房 800 套,租赁住房 300 套。
陆丰市 2019-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6000 套。其中,新建 商品住房 14000 套(189.0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800 套,人才安居住房 1000 套,租赁住房 200 套。
陆河县 2019-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365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3000 套(40.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250 套,人才安居 住房 300 套,租赁住房 100 套。
华侨管理区 2019-2022 年新增各类城镇住房 1000 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1000 套(13.5 万平方米)。
注:各区县新建商品住房发展目标未来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目标
2019-2022 年,汕尾市规划供应住宅用地 305.4 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 297.0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6.0 公顷,租赁住房用地 2.4 公顷。
按年度分,2019 年汕尾市规划供应住宅用地 81.7 公顷,2020 年规划供应 66.2 公顷,2021 年规划供应 73.0 公顷,2022 年规划供 应 84.5 公顷。
各县住宅用地供应目标
按县(市、区)分,市区规划供应住宅用地 116.8 公顷,重点推进主城区组团的住宅用地供应;
海丰县规划供应 88.3 公顷,重点推进城南、城北、教育园发展单元的住宅用地供应;
陆丰市规划供应 77.9 公顷,重点推进老城区组团、新城市中心综合组团的住宅用地供应;
陆河县规划供应 17.0 公顷,重点推进城东、陆河大道、城西滨河居住片区的的住宅用地供应;
华侨管理区规划供应 5.4 公顷, 重点推进建成区的住宅用地供应。
注:各年度、各县(市、区)住宅用地供应目标未来将根据市场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
停止供地
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管理:
提高住房保障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
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
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成立国有租赁企业,
补齐租赁住房短板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一是成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全市应拥有不少于 1 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筹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激活和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二是支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库存商品房、新建商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开发建设单位、商品住宅业主、自建房业主的业务,拓展房屋租赁业务。
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建立租赁企业、租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城中村房屋租赁的安全消防、备案登记管理,鼓励村集体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
建立住房租赁平台
不断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 上签约和合同登记备案制度。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在租赁平台进行房源发布、租赁交易、合同备案等业务。定期发布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完善住房租赁政策
落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落实非本地户籍承租人按相关政策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措施。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条件下允许将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住房租赁企业的合作。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
鼓励各县(市、 区)政府盘活城区“三旧”和城市更新用地等存量土地,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在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过程中,鼓励增加竞配建租赁住房和持有年限的规定。
各县住房发展重点区域
市区
重点推进主城区组团的住房发展。老城区通过“三旧”改造等 渠道供应住房,通过改造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安居住房;(公众号“汕尾房产资讯”内回复“三旧”可查看城区三旧改造居住用地分布图)城西滨海地带依托金町湾滨海旅游区适度发展旅游地产;城东新区依托高铁交通枢纽、中央商务区的发展建设,重点开发建设住房,疏解老城区居民,同时通过配建等方式筹集人才安居住房和租赁住房。
稳步推进红海湾、红草、捷胜、马宫等组团的住房建设。红海湾组团适度建设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红草组团结合红草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适度建设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安居住房,促进产城融合。捷胜、马宫组团适度建设商品住房。
汕尾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增居住用地分布图
市区重点项目主要布局在主城区组团及红海湾组团,其中主城 区组团规划实物筹集 300 套公共租赁住房、400 套人才安居住房、 400 套租赁住房;红海湾组团规划建设 100 套公共租赁住房。
海丰县
重点推进城南、城北、教育园等 3 个发展单元的住房建设。城南、城北、教育园发展单元以开发多样化住宅产品为导向,兼顾保障性住房及租赁住房,推动海丰县城扩容提质。
稳步推进老城、城西、科技城等 3 个发展单元的住房建设。老城、城西发展单元通过“三旧”改造等渠道增加住房供应。科技城发展单元适当发展商品住房,促进产城融合。
陆丰市
重点推进老城区组团、新城市中心综合组团等 2 个组团的住房发展。老城区组团通过“三旧”改造等渠道保障商品住房的供应,通过改造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安居住房。新城市中心综合组团开发建设多元化的商品住房,通过配建等方式筹集人才安居住房和租赁住房,助力推进城市扩容提质。
稳步推进河西综合组团、上英工业组团等 2 个组团的住房建设,适度发展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促进产城融合。
陆河县
重点推进城东、陆河大道、城西滨河等 3 个居住片区的发展。城东居住片区结合教育园区和综合服务副中心的建设,陆河大道居住片区结合综合服务主中心的建设,加快商品住房的发展,同时通过配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城西滨江居住片区依托螺河和岳溪生态文化博览园的优质资源,发展高品质的居住社区。
稳步推进老城、城北、城南等 3 个居住片区的发展。老城居住片区和城北居住片区通过“三旧”改造等渠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通过改造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城南居住片区适度发展商品住房,实现产城融合。
华侨管理区
增加住房供应,开发多元化的商品住房产品,推进建成区的扩容提质及居住品质的提升。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建设,加强住房开发 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试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试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附图:
汕尾市中心城区现状居住用地分布图
汕尾市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分布图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 6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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